註冊公司有4種公司形式。
1、無限公司:無限公司是指公司股東對公司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無限公司也是公司註冊最初的形式,它的優點是可用充分利用股東的個人信用來交易或借貸,缺點是股東有較大的風險集資很難。
2、兩合公司:因為無限公司讓股東有風險性,所以就出現瞭一種新的類型,叫做兩合公司。顧名思義兩合公司就是聚合瞭兩種責任制。部分股東需要承擔無限責任,部分股東承擔有限責任。但這樣其實無限公司的缺點還是存在,所以公司在集資時依然困難。
3、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將所有公司資本劃分為等額的股份,然後股東根據股份持有數來承擔有限責任。股份有限公司適合規模大,股東人數多的大型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於十九世紀開始全世界流行。
4、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幾乎是同時出現的,它們相同的地方是股東都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不同的地方是,有限公司不能上市也不能劃分股份,股東承擔責任比例是以出資額來分配的。所以一般有限公司比較適合股東人數少,規模較小的公司。從二十世紀開始,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就成瞭最為主流的公司類型,所以我們現代社會公司註冊時,一般都是這兩種類型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