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書是個人或集體向組織、機關、企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表述願望、提出請求時使用的一種文書。申請書要求一事一議,內容要單純。不同的對象有不同的申請書,常見的有入團申請書,入黨申請書等。申請書一般包括四個部分的內容:標題;稱謂;正文和結尾。
2、(1)標題有兩種寫法,一是直接寫“申請書”,另一是在“申請書”前加上內容,如“入黨申請書”、“調換工作申請書”等,一般采用第二種。申請書(2)稱謂頂格寫明接受申請書的單位、組織或有關領導。(3)正文正文部分是申請書的主體,首先提出要求,其次說明理由。理由要寫得客觀、充分,事項要寫得清楚、簡潔。(4)結尾寫明慣用語“特此申請”、“懇請領導幫助解決”、“希望領導研究批準”等,也可用“此致”“敬禮”禮貌用語。(5)署名、日期個人申請要寫清申請者姓名,單位申請寫明單位名稱並加蓋公章,註明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