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證的拆遷安置房當然可以買賣,交易也與普通房屋沒有差別。
2、對於無證的拆遷安置房,要分清情況,主要註意這幾個問題:調查清楚拆遷前的產權性質,如果拆遷前具備產權證,隻是拆遷後開發商沒有及時辦理,如果有拆遷協議書,雖然麻煩,但日後還是可以辦理產權證的。一定要辦理公證手續,以免日收出現糾紛。有的開發企業為瞭增加收入,在拆遷安置房交易後可以提供更名(過戶)服務,適當收一些費用是一種比較好的解決辦法。
3、拆遷安置房一般需五年才能進行上市交易。房屋能不能上市交易,簡單的可以根據土地性質判斷,集體土地,是歸集體所有,鄉鎮多半是這樣的土地性質。
為減少矛盾、避免糾紛,購置拆遷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質,一般來說對已經竣工的安置房可以到開發公司或房地產交易中心查詢房屋的產權資料、土地性質等狀況,如房屋尚未建造或正在建造,買傢非但要承擔極大的法律風險,而且還要承擔安置房的具體結構、朝向、小區環境改變等不確定的風險。其次是訂立協議時要出售方全體共有人簽名,以減少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