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字表達技巧,綜合案情,理順辯論思路,寫好代理詞、辯護詞,是每一位律師在庭前必做的一項基礎工作。材料的組織必須做到:字斟句酌,用詞準確;調配語句,合理佈局;篇章銜接,環環相扣;結構嚴謹,條理清楚;重點突出,詳略恰當。
2、語言表達技巧,縱觀每位成功律師,在出庭辯論、代理時,都具有駕馭、支配辯論形勢的能力。庭審改革為每個律師在這方面能力的發揮提供瞭廣闊的空間。
3、形象技巧,除瞭文字表達、語言表達技巧外,律師還應具有良好的體態語言表達技巧。有聲與無聲、語言與體態的融合統一,才能體現律師精湛的表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