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和公告的最大區別在於公示的內容可以修改,公告不可以。公告是指政府、團體對重大事件當眾正式公佈或者公開宣告,宣佈。公示是指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事先預告群眾周知,用以征詢意見、改善工作的一種應用文文體。公告是行政公文的主要文種之一,它和通告都屬於發佈范圍廣泛的曉諭性文種。公告是向國內外宣佈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時使用的公文。適用於向國內外宣佈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
2、公示的內涵與性質不同於告示和公告。公示具有公開性、周知性、科學性、民主性等特點。公告是用於向國內外宣佈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的公文。公告主要有兩種,一是宣佈重要事項,如最近中國將在東海進行地對地導彈發射訓練;二是宣佈法定事項,如宣佈某項法規或規章,宣佈國傢領導人選舉結果。公示所寫作的內容、承載的信息,都是要向一定范圍內或特定范圍內的人員公開出來的,是要讓大傢知道和瞭解的,具有較強透明度,不存在任何秘密和暗箱操作。公示的過程與結果,都是公開、公平、公正的,都是有群眾參與和監督,並為他們所認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