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獲得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護理專業設置評審合格的中等衛生護士學校護理專業畢業證書。
2、獲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護理專業專科畢業證書。
3、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醫學院校護理專業畢業證書和護士執業執照,其中外國人應當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定的漢語水平考試HSK合格證明,並在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中見習3個月以上。
4、報名參加初級護師考試的人員,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同時具備下列相應條件(註:部分地區初級護師考試報名條件略有不同,具體以當地衛生局公佈內容為準。)
5、參加護師資格考試: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護士職務滿5年。
(2)取得相應專業專科學歷,受聘擔任護士職務滿3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或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