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學總體分成6部分,分別是民俗學原理、民俗史、民俗志、民俗學史、民俗學方法論、資料學。
1、民俗學原理:對民俗事象發生、發展、演變及性質、結構、功能等方面的理論探索,包括對綜合與單項問題的研究。代表性著述如(烏丙安:《民俗學原理》,沈陽:遼寧大學出版社,2001年。)
2、民俗史:對民俗事象的歷史進行探究與描述。包括通史、斷代史、專門史。代表性著述如(鐘敬文總主編:《中國民俗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
3、民俗志:一種對一定范圍(如某一民族、某一地區)民俗事象進行科學記述、描寫、呈現的研究方法。代表性著述如(田傳江:《紅山峪村民俗志》,沈陽:遼寧文化藝術音象出版社,1999年。)
4、民俗學史:關於民俗問題的思想史、理論史,也包括研究史。代表性著述如(王文寶:《中國民俗學發展史》,沈陽:遼寧大學出版社,1987年。)
5、民俗學方法論:關於民俗事象整體整體的觀察研究和和具體的調查整理的技術與方法兩方面的理論。代表性著述如([美]理查德·鮑曼:《作為表演的口頭藝術》,安德明、楊利慧譯,桂林: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8年。)
6、資料學:關於民俗事象資料的獲取、整理、保存和運用等活動的探索與討論。代表性著述如(中國民間文藝集成編委會:《中國民間故事集成》、《中國歌謠集成》、《中國諺語集成》(中國ISBN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