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施行。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2、婚姻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要求,結婚隻有達到一定的年齡,才能具備適合的生理條件和心理條件,也才能履行夫妻義務,承擔傢庭和社會的責任。所以,盡管我國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結婚的權利能力,但並非所有公民都可以成為婚姻法律關系的主體,隻有達到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的人,才享有結婚的權利。
1、2021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施行。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2、婚姻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要求,結婚隻有達到一定的年齡,才能具備適合的生理條件和心理條件,也才能履行夫妻義務,承擔傢庭和社會的責任。所以,盡管我國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結婚的權利能力,但並非所有公民都可以成為婚姻法律關系的主體,隻有達到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的人,才享有結婚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