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第三款明確規定,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2、這樣的房子買瞭以後容易產生房產糾紛,買主的轉讓、繼承、過戶都存在困難。而且,從交易流程來看,先辦理房產登記,再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如果沒有房產證,勢必會比較麻煩,遇到這樣的房子,還是謹慎為好。
綜上所述知道土地證可以過戶,但沒有房產證的房子還是不購買比較好,因為這樣的房子容易產生糾紛,希望上面的內容對你有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