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性質不同
交集是不同的事物或感情聚集或交織在一起;並集是兩個事物所包含的共有。數學上,一般地,對於給定的兩個集合A和集合B的交集是指含有所有既屬於A又屬於B的元素,在集合論和數學的其他分支中,一組集合的並集是這些集合的所有元素構成的集合,而不包含其他元素。
2、本質不同
交集是交叉;並集是加。交集是兩個集合有共有的部分,但是表示全部工有。並集即兩個集合合並起來,形成一個共有的集合,形式上如屬於A∩B 當且僅當屬於A且屬於B。
3、表示不同
A和B的交集寫作A∩B,A∩B={x丨x∈A且x∈B};A和B並集寫作“A∪B”,即A∪B={x|x∈A,或x∈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