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斯坦福大學是由時任加州州長及參議員的鐵路富豪利蘭·斯坦福及他的妻子簡·萊思羅普·斯坦福於1891年共同成立的,大學以他們於六十歲生日前夕(1884年)因傷寒去世的兒子小利蘭·斯坦福為名,以表紀念,利蘭·斯坦福曾告訴他的妻子:“以後所有加利福尼亞的小孩都是我們的孩子。”
2、1824年,老斯坦福出生在一個富裕的農場主傢庭,1861年擔任加州州長;1863年他和夫人珍妮建立瞭中央太平洋鐵路公司,斯坦福擔任總裁。
3、1876年,老斯坦福在加州購買瞭263公頃土地,作為養馬牧場,後來又擴大到3237公頃,成為斯坦福大學校園的地盤;在斯坦福大學的徽標以及體育運動標志中就有紅杉的形象。
4、1884年,他的愛子小斯坦福隨父母在歐洲旅行時,感染瞭傷寒不幸病逝,悲痛的斯坦福夫婦返回美國後,決定將他的2000萬美元的積蓄和他在帕羅奧多市(Palo Alto)的3561公頃的土地用來創建一所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