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的含義:科技指科學技術,是人類所積累的關於自然、社會、思維的知識體系。
2、科技的本質:發現或發明事物之間的聯系,各種物質通過這種聯系組成特定的系統來實現特定的功能。
3、發現的形式:包括正向推理與逆向推理,提出和證明的人需要具備一定的知識經驗、邏輯思維、想象力和直覺。
4、證明的方法:包括直接證明、間接證明、排除法和反證法。
5、事例:愛因斯坦提出光電效應的光量子解釋,德佈羅意提出物質波假說,認為一切物質都具有波粒二象性;貝克雷爾發現光照使半導體不同部位之間產生電位差,這種現象稱為“光伏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