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主要測查與公務員職業密切相關的、適合通過客觀化紙筆測驗方式進行考查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和常識判斷等部分。
2、《申論》:《申論》是測查從事機關工作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的考試科目,由註意事項、給定資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組成。
3、面食:面試是指考生在一定時間內通過語言口頭回答考官的問題。這些面試考題大多考查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人際交往意識、技巧話題、計劃組織協調能力,以及自我認知能力等。
以上就是省考的考試科目介紹瞭,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考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面試主要是結構化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