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49年11月的時候,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在莫斯科舉行理事會議,中國和各國代表憤怒地揭露瞭帝國主義分子和各國反動派殘殺、毒害兒童的罪行。為瞭保障世界各國兒童的生存權、保健權和受教育權,為瞭改善兒童的生活,會議決定以每年的6月1日為國際兒童節。
2、在此以前,世界上的許多國傢就有兒童節。1925年,國際兒童幸福促進會倡議建立兒童紀念日,英國、美國、日本等國積極響應,先後建立瞭自己國傢的兒童節,英國規定每年的7月14日為兒童節,美國規定5月1日為兒童節。日本的兒童節很特殊,分男女兒童節,男兒童節5月5日、女兒童節3月3日。我國在1931年也曾經規定4月4日為中國兒童節。
3、自從1949年確立6月1日為國際兒童節以後,世界各國紛紛廢除原來的兒童節,而統一為六一國際兒童節。我國中央政府1949年12月宣佈:以六一國際兒童節代替原來的四四兒童節,並規定少年兒童放假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