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
2、大、中型養羊場需要辦證,而200頭一下的小型養羊場一般不要辦證。
3、興辦規模養殖場,個人應向村委會提出申請,並報鄉鎮同意後,到工商局辦理工商登記預核手續(場名預核),再到畜牧主管部門辦理項目備案手續和環保局辦理環境評估手續,然後到國土部門辦理養殖用地備案手續。以上手續齊備後最後到畜牧獸醫部門辦理動物防疫合格證即可。具體步驟如下:
4、撰寫一份《養殖場可行性報告》,到國土局申請《土地規劃許可證》。
5、持建設單位法人證明及相關行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個人經營者憑身份證到工商局申請辦理《營業執照》),到檢驗檢疫局辦理《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與環保證明》。
6、根據《農業部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辦法》、《農業基本建設管理辦法》建立完善的財務制度,再持《營業執照》及《財務制度》到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證》。
7、最後持《土地規劃許可證》、《營業執照》、《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與環保證明》、《稅務登記證》等,到建設局申請《建設施工許可證》。
在以上5個證件辦好之後,就可以按預定規劃建造養殖場及附屬房屋瞭。記得建好後還需報建設局和檢驗檢疫局進行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