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仔細查看商品房購買合同。購房者在遇到開發商延期交房的情況是,要仔細查看購房時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購買合同,重點關註合同中有沒有延期交房的相關條款。如過簽訂的合同中有延期交房的條款可按照合同約定執行。倘若合同中並沒有延遲交房的條款,購房者是可以申請退房的。
2、違約賠償金原則上是已交房款的萬分之一。除瞭特殊情況之外,開發商未按的約定期限交房時需承擔違約責任的。賠償中,開發商需要賠償的天數是合同約定的交房日和實際交房日的差。如若雙方協商解除買賣合同,開發商當退還購房者的已付款項,並支付1%的。相反,如果雙方繼續履行合同的話,違約賠償金額原則上是已交房款的萬分之一。
3、要收集開發商延遲交房的證據。購房者在遭遇開發商延期交房時,要註意收集項目延期交房的證據,並保留延期交房所造成的額外損失的證據。同時,購房者還要註意訴訟的實效性,瞭解延期交房的退房條件。而開發商延期30-90天,購房者便有權要求退房,原則上開發商還應當以購房者的定金雙倍退還或是支付房款的利息。
4、購房者在催告後應給予三個月期限。面對開發商逾期交房,購房者應該結合合同的具體約定來行使自己的權利。解除權的行使期限共分兩種。一方面是,購房者並沒有催告,解除權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當然,如果合同中對逾期交房有明確約定的話,雙方按約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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