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表述缺點時,既要結合本人實際,並選擇無礙面試的那些,並力爭把缺點轉化為優點。
2、面試時談及個人缺點,可以遵循以下幾個原則:
(1)坦然承認,博得認同如果是自己的缺點,最好的辦法還是坦然地承認它。為自己的缺點辯駁也無濟於事,重要的是如何使別人在感情上認同你談及自身缺點的態度。
(2)消除誤會,縮小隔閡有的“缺點”並不是缺點,而是一般意義上的誤會造成的,這時你應及時澄清,縮小與面試官的心理隔閡。
(3)明談缺點,實論優點有時面試官會對求職者提出一些尖刻的問題:“你在從事某項工作時有哪些缺點或不足?”有的求職者連連搖頭回答說沒有;有的求職者不假思索,脫口而出:“我的缺點就是特散漫,不願意受紀律約束”,或回答一些從事某項工作時的致命缺點,令人哭笑不得。這樣的求職者,有哪傢企業敢要?相反,有些人的回答卻令面試官贊嘆不已,他們既不掩飾回避,也非直截瞭當,而是結合職場新人的共同弱點(如缺乏實踐經驗、社會閱歷較淺等),聯系本專業的發展趨勢(如知識結構不甚合理、專業知識不足以應對新的挑戰等)及自身個性中的缺憾(如過分追求完美,開拓精神不夠,或過於追求工作效率,小心謹慎不足等),說一些自己正在克服和能夠改正的一些弱點,談理想與現實中的差距,講那些表面是缺點實則對某項工作有益的個性,既體現出瞭謙遜好學的美德,又正面回答瞭難題。
(4)心理研究表明人際交往存在三種狀態:一種是權威式,一種是理智式,一種是沖動式。在面試中更加需要理智式的交往,而理智來自於充分準備和深思熟慮,而不是幼稚沖動。一個人有缺點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敢承認它、改正它,反而強詞奪理不願承認。從辯證的角度來看,缺點與優點是可以相互轉化的,前提是要正確地認識缺點,真真正正地改正缺點。“橫看成嶺側成峰”,對於缺點本身來講,有些“缺點”對某種工作來說恰恰是優點;對有缺點的人來說,無論是消除誤會還是坦然承認,都會使消極的評價轉化為積極的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