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托基金也叫投資基金,是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方式。指通過契約或公司的形式,借助發行基金券的方式,將社會上不確定的多數投資者不等額的資金集中起來,形成一定規模的信托資產,交由專門的投資機構按資產組合原理進行分散投資,獲得的收益由投資者按出資比例分享,並承擔相應風險的一種集合投資信托制度。
2、從廣義上說,基金是機構投資者的統稱,包括信托投資基金、單位信托基金、公積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各種基金會的基金。在現有的證券市場上的基金,包括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具有收益性功能和增值潛能的特點。從會計角度透析,基金是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資金。因為政府和事業單位的出資者不要求投資回報和投資收回,但要求按法律規定或出資者的意願把資金用在指定的用途上,而形成瞭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