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養老保險中斷後,中斷繳費人員可持公民身份證(戶口薄)、養老保險手冊、本人檔案到當地的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辦理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手續。
2、如果養老保險是在辭職時中斷繳納費用的,一般是辭職後用人單位封存賬戶,直到被保險人找到新工作開始工作後工作單位繼續幫其繳納。
3、如果是已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並未辦理退休手續的,中斷繳費和未按規定繳費,要求補繳其養老保險費的,可按同期養老保險繳費政策進行補費,並按規定加收利息。
4、如果是已參保的自由職業者、靈活就業人員,未辦理退休手續的,中斷繳費,可以當期自治區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補繳養老保險費。
雖然社會保險是累計計算年限的,但是如果產生瞭中斷繳費現象,會對個人造成嚴重的影響。養老保險一旦產生瞭中斷現象,會嚴重影響將來養老金的領取,中斷的時間越長虧損的養老金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