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確立國傢與民族崛起的基本目標。
2、采取綜合一體化的手段。
3、新安全觀包括主權安全,綜合安全和合作安全。國傢享有主權,包括獨立權,管轄權,平等權,自衛權。國傢綜合安全包括政治,經濟,社會,信息安全等。經濟安全是國傢綜合安全的核心。軍事安全是國傢安全的支柱。
4、解決經濟發展與國傢安全脫節的問題。
5、樹立獨立發展理念,為“全球化”條件下的民族國傢定位。
6、2015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國傢安全法規定,國傢加強國傢安全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國傢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將國傢安全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公務員教育培訓體系,增強全民國傢安全意識。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傢安全教育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