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骨關節炎的藥物主要包括兩大種,一種是控制癥狀藥物,一種是改善病情藥物,控制癥狀藥物能較快的鎮痛和改善癥狀,在對於骨關節炎的基本病變不產生影響。這類藥物包括對乙酰氨基酚、阿司匹林、消炎痛、雙氯芬酸鈉及局部註射激素等,但要註意阿司匹林、消炎痛對於軟骨基質的合成有抑制作用,長期應用雖然關節疼痛改善,但是骨關節炎的基本病變反會加重,雙氯芬酸鈉等藥物對胃腸道有一定刺激,不可長期使用。關節腔內註射激素如得寶松等,隻適用於伴發滑膜炎,出現關節腔積液時,需要在嚴密消毒下進行註射,同一關節用藥每年不超過四次,兩次之間的間隔不宜短於兩個月。改善病情藥物過去叫做軟骨保護劑,這一類藥物見效緩慢,一般需治療數周後才見效,但停藥後療效仍持續一定時間,同時又能減緩穩定骨關節炎軟骨降解過程。主要包括硫酸氨基葡萄糖以及局部註射透明質酸鈉等。所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