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是根據肝癌的數目、大小,有無侵犯、轉移以及病人肝功能儲備的情況進行綜合的分期,肝癌診斷分期多采用巴塞羅那的分期方法,它可以分為Ⅰ期、Ⅱ期、Ⅲ期、Ⅳ期,對一期的患者又分為Ⅰa期跟Ⅰb期,這些患者肝功能的儲備都比較好,沒有肝外的轉移以及血管的侵犯。在Ⅰa期的患者中腫瘤術隻有一個,並且小於等於5cm。Ⅰb期的患者腫瘤數目可以是一個,但是大於5cm,也可以是2-3個,但是小於等於3cm。Ⅱ期的患者同樣分為Ⅱa期跟Ⅱb期,肝功能的儲備較好,沒有肝外的轉移和血管的侵犯。對於腫瘤的數目,Ⅱa期的患者一般是2-3個,但大於3cm,Ⅱb期的患者數目往往大於等於四個。如果是肝癌的Ⅲ期,往往都是晚期的患者,存在肝外的轉移或者是血管的侵犯,Ⅳ期的患者往往都是肝功能極差的患者,位於Child分級中C級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