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僅可攜帶額定能量在160Wh(瓦特小時)以內的充電寶,未標明數值的一律禁止攜帶;充電寶禁止托運。現在國內充電寶已大量使用,出於飛行安全的考慮,民航局出臺瞭此相關規定。
2、如何判斷充電寶能否帶上機:
(1)額定能量≤100Wh無需航空公司批準。
(2)100Wh<額定能量≤160wh經航空公司批準後方可攜帶
。
(3)未標明額定能量,同時也未能通過標註的其他參數計算得出額定能量嚴禁攜帶。
(4)額定能量>160Wh嚴禁攜帶。
1、僅可攜帶額定能量在160Wh(瓦特小時)以內的充電寶,未標明數值的一律禁止攜帶;充電寶禁止托運。現在國內充電寶已大量使用,出於飛行安全的考慮,民航局出臺瞭此相關規定。
2、如何判斷充電寶能否帶上機:
(1)額定能量≤100Wh無需航空公司批準。
(2)100Wh<額定能量≤160wh經航空公司批準後方可攜帶
。
(3)未標明額定能量,同時也未能通過標註的其他參數計算得出額定能量嚴禁攜帶。
(4)額定能量>160Wh嚴禁攜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