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書信結構一般有以下幾個部分組成:
1、信封(envelope)。英語的信封和中文的一樣,有三部分組成,即發信人地址、收信人地址和郵票。隻不過英語信封的格式除瞭郵票所貼的位置(信封的右上角)和中文的一樣外,英語信封上要寫的發信人和收信人的地址和中文的大不一樣。發信人的地址應寫在信封的左上角,收信人的地址應寫在信封偏中右偏下處。
2、信頭(heading),即寫發信人的地址和日期(右上角)。
3、信內姓名地址(insideaddress),即寫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左上角)。
4、稱呼(salutation),即寫對收信人的尊稱(一般用DearMr;DearMadamHelen,;DearMiss…;DearJohn,;DearProfessorSmith,等)。稱呼直接寫在收信人地址的正下方,中間空一至二行。稱呼後面的標點一般隻能用逗號。以上信頭、信內姓名和地址三部分的結構如下:
註:如果是相當熟悉和隨便的朋友之間,因為彼此都知道對方的地址,故信頭和信內的地址常常省略。
5、正文(body),即信件內的主要內容。正文第一句句子一般和稱呼之間空一至二行。
6、信尾客套語(complimentaryclose),即寫信人在信的右(或左)下角,寫上表示自己對收信人一種禮貌客氣的謙稱。一般有Sincerely,;Sincerelyyours,;Yourssincerely,;Friendlyyours,;Trulyyours,;Yourstruly,;Cordiallyyours,;Yourscordially,等。
7、信尾簽名(signature),即親筆簽上寫信人自己的姓名。如果是用打字機或電腦寫的信,在寫信人簽名的上方,同樣應該打上寫信人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