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總分:750分(大部分省市區)。
2、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NationalUnifiedExaminationforAdmissionstoGeneralUniversitiesandColleges),簡稱“高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省)合格的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參加的選拔性考試。
3、普通高等學校根據考生成績,按已確定的招生計劃,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高考由教育部統一調度,教育部考試中心或實行自主命題的省級教育考試院命制試題。考試日期為每年6月7日、8日(部分地區含6月9日),各省市考試科目名稱與全國統考科目名稱相同的必須與全國統考時間安排一致。
4、高考並非中國公民獲得文憑學歷的惟一途徑,還有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途徑,所取得學歷都是國傢認可的學歷。
5、2015年1月1日起,高考逐步取消體育特長生、奧賽等6項加分項目。2019年5月6日,教育部黨組書記、部長陳寶生指出,嚴禁宣傳“高考狀元”、“高考升學率”,加強對中學高考標語的管理,堅決杜絕任何關於高考的炒作。
6、2020年,受新型冠狀病毒影響,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時間推遲至2020年7月7日至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