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籍是指一個人屬於某一個國傢的國民或公民的法律資格,表明一個人同一個特定國傢間的固定的法律聯系,是國傢行使屬人管轄權和外交保護權的法律顧問依據。
2、國籍取得:根據出生取得國籍(出生取得,又稱原始取得)。大多數人都是通過這種方式取得國籍。根據出生取得國籍分為:出生地主義、血統主義、出生地與血統相結合主義。
3、依出生地:無論父母是哪國人,隻要出生在該國的領土內,即自動獲得該國國籍,這種原則稱為:出生地主義,又稱為屬地主義。
4、依血統:不論出生在何地,隻要其父母一方為本國人,則子女就獲得父母一方或兩方的國籍,這種原則稱為:血統主義,又稱為屬人主義。
5、世界上大多數國傢采用出生地與血統主義相結合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