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簽訂協議。農業銀行和生產商簽訂《“集客貸”業務合作協議》;
2、業務申請。由生產商向農行寧波分行提出貸款申請,並保證與推薦購買商存在真實商品交易關系;
3、業務受理。農業銀行受理後,購買商需提供企業基本資料、生產商的書面推薦書、商品購銷合同以及抵(質)押物、保證擔保等相關資料;
4、業務審批。農業銀行進行貸款調查、審查和審批。
5、合同簽訂。農業銀行與客戶簽訂合同文本、保證擔保合同及借款憑證,辦理抵(質)押登記、質物交付等手續。
6、貸款發放。
集客貸面向供應鏈下遊中小企業發放貸款,但需要生產商為推薦購買商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或農行認可的其他有效擔保方式,並由生產商向農行寧波分行提出貸款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