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積金封存是指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致使住房公積金繳存中斷,其住房公積金賬戶無法轉移且不符合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中斷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賬戶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代為保管,處於暫停繳存狀態。
2、封存狀態不是持續的,如果職工在繳存地找到瞭新工作,繼續繳存公積金,那麼賬戶即可啟用。
3、如果職工更換瞭工作城市,在異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並穩定繳存半年以上,可以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手續。若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封存滿半年後可提取。
具體是否能夠提取,請以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實際規定為準,詳情可致電住房公積金熱線12329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