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所得稅(personalincometax)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2、英國是開征個人所得稅最早的國傢,1799年英國開始試行差別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到瞭1874年才成為英國一個固定的稅種。
3、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