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級消防設施操作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年(含)以上。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學徒期滿。
2、中級消防設施操作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4年(含)以上;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6年(含)以上;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的在校應屆畢業生);取得經評估認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的中等及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含尚未取得畢業證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3、高級消防設施操作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技能)資格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5年(含)以上;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技能)資格證書後,並取得高級技工學校或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大專及以上畢業(消防本專業或相關專業),並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技能)資格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4、技師/二級消防設施操作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取得本職業高級/三級職業(技能)資格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技能)資格證書後,並取得高級技工學校或或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預備技師證書,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高級技師/一級消防設施操作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1、取得本職業技師/二級職業(技能)資格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