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絞刑,實際上分成縊死和勒死兩種。縊死,俗稱吊死,是指以繩索將人的脖子吊在半空而死亡的方法。勒死,是指以繩索勒住人的脖子而使之死亡的方法。絞刑一般是指執行死刑。作死刑解釋時,又稱問吊、繯首死刑等;而在香港,亦有吊頸這一個名稱。但絞刑的兩種情況也可用於謀殺、自殺。如用於自殺則稱自縊。一般在行刑前都要將犯人五花大綁、蒙上頭後,再於刑場執行絞刑。一般而言,把要死的人吊在樹上或梁上是最簡單的方法。這種方法亦稱為上吊。亦有像拔河那樣的縊殺方法,即兩組人員在兩旁拉扯繩索,勒死在中間的人。
2、世界各國均曾以絞刑處決犯人。多數情況下,受絞刑的都是平民百姓(貴族多用斬首),因此使用絞刑被當作是不榮耀的象征。至於參與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戰犯很多都以絞刑處死,是由於他們罪大惡極,令人發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