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義上的區別。還建房是指政府或開發商在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一些設施建設項目時,針對被拆遷戶無房可居時所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商品房則是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具有經營資格的房地產開發公司,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後經營的住宅,均按市場價出售。
2、產權上的區別。還建房並不是完全產權,即你可能具有完全的房屋產權所有權,卻不一定會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商品房就不同瞭,商品房是擁有完全產權的。即具有的完全的房屋所有權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土地性質是出讓,是可以正常的上市交易的。
3、交易上的區別。還建房的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所以該類房屋的買賣除瞭受法律、法規的要求的規范之外,還會受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的約束。而且,不少還建房還會有交易時間的限制,會規定在幾年內不得上市進行轉手。但是,如若拆遷的還建房已經取得瞭房屋所有權證,那麼就可以進行上市交易瞭。與還建房交易方式不同的就是,商品房沒有明顯交易時間的限制。
4、質量上的區別。商品房的質量通常還是比較有保障的。但還建房就不同瞭,由於還建房因為建築利潤的問題,因此在社區裡的容積率、綠化率、物業能力相對會明顯較弱一些,也就是居住舒適度往往是沒有商品房高的。
購買還建房會有比較大的風險,如果實在要買可以先與賣方簽訂房屋期權買賣協議書,對交易的詳細內容步驟和方法越清楚越好,約定的違約金好不低於所付金額的兩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