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客火車票退票鐵路部門調整火車票退票和改簽辦理,自2008年4月03日5時起,鐵路部門將調整火車票退票和改簽辦法,實現火車票全國通退通簽火車票退票改簽新規:車票隻能改簽一次,另外每張車票隻有一次改簽機會。旅客退票應在開車前到站辦理,特殊情況經購票地車站或票面乘車站站長同意的,可在開車後2小時內辦理,新規定還說明瞭退票費的計算方法不再四舍五入到元為單位,而是以5角為單位。
2、針對梯次退票存在的“改簽規避”漏洞,鐵路部門發佈新的火車票退改簽規定,無論網上、窗口訂票,都隻能改簽1次。改簽車票上註明“始發改簽”字樣。這樣的車票無法再次改簽,但可以在開車前退票。
3、2015年春運期間新規定:在其他列車有餘票時,可以改簽發到城市相同的車票。具體是,開車前48小時(不含)以上,可改簽預售期內的其他列車;開車前48小時以內,可改簽開車前的其他列車,也可改簽開車後至票面日期當日24:00之間的其他列車,不辦理票面日期次日及以後的改簽;開車之後,旅客仍可改簽當日其他列車,但隻能在票面發站辦理改簽。
4、改簽後的車票乘車日期在春運期間,退票時一律按開車時間前不足24小時標準核收退票費。
5、自2015年5月6日起,12306網站及“鐵路12306”手機購票客戶端的購票、退票和改簽時間由不晚於列車開車前2小時調整為30分鐘。
6、自2015年6月10日起,鐵路部門推出變更到站服務。已購火車票的乘客,在距開車48小時前可變更車票上的到達站,隻需補退差額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