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期火災的撲救方法:
1、冷卻法:根據可燃物體發生燃燒的時候,必須達到一定的溫度條件,使用滅火器直接噴灑在燃燒物體上,使燃燒物質的溫度降低到燃點以下,當物體停止燃燒;可用水進行冷卻滅火,是撲滅火災常用的方法。一般物質起火,都可以用水來冷卻滅火。還可用水冷卻建築構件、生產裝置或容器等,以防止其受熱變形或爆炸。
2、窒息法:根據可燃物體發生燃燒的時時候,需要充足的空氣(氧)條件,可采用防止空氣流入燃燒區域內,或使用不燃物質沖淡空氣中氧的含量,使燃燒物質由於斷絕氧氣的助燃而熄滅。所謂窒息法就是隔斷燃燒物的空氣供給。適用於撲救封閉式的空間、生產設備裝置及容器內的火災。
3、隔離法:根據燃燒必須具備可燃物體的條件,將燃燒物體與附近的可燃物質隔離或散開,使燃燒物體停止燃燒。是常用的滅火方法。用滅火器把可燃物同空氣和熱隔離來、用泡沫滅火器滅火產生的泡沫覆蓋於燃燒液體或固體的表面,在冷卻作用的同時,把可燃物與火焰和空氣隔開等,都屬於隔離滅火法。如果把可燃物與引火源或空氣隔離開來,那麼燃燒反應就會自動中止。
4、抑制法:使用滅火器幹擾和抑制燃燒的鏈式反應,使燃燒過程中產生的遊離基消失,形成穩定分子或低活性的遊離基,從而到達滅火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