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國國慶節的來歷: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典禮,即開國盛典,在北京天安門廣場隆重舉行。
最早提出國慶日的,是時任政協委員、民進首席代表馬敘倫先生。1949年10月9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召開第一次會議。許廣平委員發言:“馬敘倫委員請假不能來,他托我來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應有國慶日,所以希望本會決定把10月1日定為國慶日。”林伯渠委員也發言附議,要求討論決定。當天會議通過《請政府明定十月一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以代替十月十日的舊國慶日》的建議案,送請中央人民政府采擇施行。
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的決議指出:“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茲宣告:自1950年起,即以每年的10月1日,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告成立的偉大日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
2、國慶節是由一個國傢制定的用來紀念國傢本身的法定假日。它們通常是這個國傢的獨立、憲法的簽署、元首誕辰或其他有重大紀念意義的周年紀念日;也有些是這個國傢守護神的聖人節。雖然絕大部分國傢都有類似的紀念日,但是由於復雜的政治關系,部分國傢的這一節日不能夠稱為國慶日,比如美國隻有獨立日,沒有國慶日,但是兩者意義相同。
3、風俗習慣
國慶日,各國都要舉行不同形式的慶祝活動,以加強本國人民的愛國意識,增強國傢的凝聚力。各國之間也都要相互表示祝賀。每逢五年或逢十年的國慶日,有的還要擴大慶祝規模。為慶祝國慶日,各國政府通常要舉行一次國慶招待會,由國傢元首、政府首腦或外交部長出面主持,邀請駐在當地的各國使節和其他重要外賓參加。但也有的國傢不舉行招待會,如美國、英國均不舉行招待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