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證隻是證明購房者擁有房屋的合法土地使用權,如果是國有土地使用證,那麼其上的房屋可以進行買賣、贈與、抵押、出租等;如果是集體土地,那麼其上的房屋就不能抵押,買賣、贈與也需要得到村鎮相關部門的同意方可辦理。
2、房屋所有權證是指購房者擁有房屋所有權的證明,憑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可以對房屋行使買賣、贈與、出租、抵押等權利。
3、需要提醒一下的是,任何單位不能單獨買賣土地所有權。如果是因為房屋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中的用途不同導致無法辦理過戶,可以選擇辦理不動產證,實行兩證合一。隻要去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辦理,具體需要咨詢當地的房屋管理機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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