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傢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2、具體條件(需滿足其中之一):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具備博士學位。
(6)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