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註銷死亡人員戶口,由親屬到公安派出所辦理。
2、憑各級醫療機構開具的《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或公安部門出具的《居民死亡確認書》或社區衛生服務站、鄉鎮衛生院出具的《居民死亡推斷書》或村(社)委會證明,在三個月內註銷戶口,收繳死亡居民身份證。
3、對於工作中發現公民死亡,其戶口未被及時註銷的,公安派出所應當調查核實、履行書面告知和親屬簽字的手續後,憑相關證明材料註銷死亡公民的戶口並收繳其居民身份證;
4、對於查找不到死亡公民親屬的,經當地村(居)委會核實並蓋章後,公安派出所憑相關證明材料註銷死亡公民的戶口。
以上是去世後戶口註銷期限的介紹,其實按照規定是需要傢屬三個月內去辦理註銷戶口的,希望可以幫助到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