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於1歲半左右的小孩子,需要盡早樹立規則,給予適度的限制,羞愧和懷疑能夠幫助他們認識到對這些限制的需要。
2、要孩子自律,就要先培養孩子的規則意識。父母給幼小的孩子制訂一些實用性規則,比起長篇大論講道理要好得多。孩子的天性不願接受規則的束縛,為瞭充分尊重孩子,父母千萬不要自己說瞭算,建議讓孩子參與進規則的制訂,以此來調動孩子的積極性。比如,父母可以和孩子制訂一個積分規則,能夠自己好好吃飯加1分,能夠按時睡覺加1分,積到一定的分數,孩子就能夠換到自己要的某個玩具。這樣一來,就可以讓原本不愛吃飯,晚上不肯早睡的孩子,一下子得到約束,為瞭得到獎勵,作息正常起來,不用父母操心瞭。
3、對於3歲左右的孩子來說,為瞭更加地發揮孩子的內驅力,父母就要適當地開始放手瞭,這主要是因為一直生活在他律之下的孩子,是永遠也學不會“自律”的。
4、所以,父母適當地放手,放下糾結的心,可能是培養“孩子自律”的最好途徑。比如給孩子說“不”的機會,讓孩子表達自已的想法。讓孩子學會自主——自己吃飯、穿衣、洗澡等獨立能力。父母此時,就需要允許孩子們做出合理的自主選擇,而不是過多的限制,或者嘲笑孩子時,孩子自律便會自然而然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