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觀質量,標準要求鍋內不粘塗層應光滑,顏色、遮蓋力、光澤應基本均勻一致,無氣泡,不脫落,還要求塗層應完全熱熔,無臟物、裂紋和爆點等明顯缺陷。
2、手柄載荷強度,標準對雙柄鍋的要求是W=1/2W1+3/2W2,而對單柄鍋是W=W1+3W2(註:W=載荷力,Wl=試件自重力,W2=試件最大容水重力。)經試驗後,手柄支架不松動,不變形,手柄無裂紋。
3、基體材料厚度,產品基體材料應選用能滿足產品使用性能要求的鋁及鋁合金材料。煎鍋、炒鍋基體材料的最小厚度分別為2.0mm和2.5mm;煮鍋、奶鍋基體材料的最小厚度分別為1.6mm和1.8mm。規定基體材料厚度有兩方面考慮:一是考慮產品有一定強度;二是保護不粘塗層。一隻不粘鍋在燃氣灶上使用,如果基體材料較薄,會使鍋底金屬橫向熱傳導面積減少,造成熱分佈不均勻,從而出現熱點。這些熱點如果超過塗層承受程度,會對不粘塗層造成永久性損傷,減短不粘鍋的使用壽命。
4、不粘塗層厚度,標準要求煎鍋、炒鍋的平均厚度為大於或等於25微米;煮鍋、奶鍋的平均厚度為大於或等於20微米。這是不粘鍋的一項重要指標,會影響到不粘鍋的使用壽命和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