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是指戶籍登記在外省(區、市)、本省外縣(區)的鄉村,隨務工父母到輸入地的城區、鎮區(同住)並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
2、國傢也有相關的規定:傢長要滿足基本條件,即傢長在當地有穩定的工作,有穩定的住所,有穩定的收入,並且繳納各種保險,如此傢長即是這個地方的常住人口,盡管不是戶籍人口。符合這種情況的傢長,其子女屬於隨遷子女,未來上學可按當地隨遷子女政策入學或參加升學考試(一般指的是小學、初中和高中階段)。
3、現在由於人口流動性太強,孩子的父母一般都不在傢工作,而去瞭外地去工作,很多傢長也希望把自己的孩子帶到身邊接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