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考考場要帶:身份證、準考證、以及準許攜帶的考試必須的文具用品,如鋼筆、鉛筆、圓珠筆、圓規、直尺、量角器、橡皮和規定型號的計算器等,不準攜帶任何書籍、筆記本、報紙、草稿紙、修正液、手機、BP機。
等通訊工具。
2、高考一般指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3、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簡稱“高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省)合格的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參加的選拔性考試。
4、普通高等學校根據考生成績,按已確定的招生計劃,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高考由教育部統一調度,教育部考試中心或實行自主命題的省級教育考試院命制試題。考試日期為每年6月7日、8日(部分地區含6月9日),各省市考試科目名稱與全國統考科目名稱相同的必須與全國統考時間安排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