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俄國農奴制改革的內容(二一九法令)
直接目的:化解日益激化的矛盾,增強國力,重振俄國的大國威望
根本目的:鞏固統治,維護沙皇專制政權政治:農奴在法律上成為自由人,享有公民權利經濟:土地歸地主所有,農民可以贖買一塊份地組織:加強村社制度--------加強對農民的人身控制
2、郡縣制和分封制的不同點?
基礎並不同:一個以血緣關系為基礎,一個按地域劃分。
權利不同:一個是世襲,地方的小王國,一個是皇帝任免的官吏,沒有封地有俸祿。
作用不同:一個容易形成地方割據勢力,一個能鞏固國傢的統一,促進社會經濟文化的發展。
3、影響科舉制的“利”
政治上:開放考試,吸收瞭不少寒士進入政權,有益於擴大和鞏固封建統治的政治基礎,改變瞭封建社會前期豪門士族把持朝政的局面;有利於形成高素質的文官隊伍。
教育上:促進瞭教育發展,尤其是文學的發展。
社會風尚:促成瞭普遍持久的讀書風尚。
制度建設上:作為一種選官制度一定程度上體現瞭公平公正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