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年9月30日為烈士紀念日。
2、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決定每年9月30日為烈士紀念日,國傢在首都北京天安門廣場人民英雄紀念碑前舉行紀念儀式,緬懷英雄烈士。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軍隊有關部門應當在烈士紀念日舉行紀念活動。
1、每年9月30日為烈士紀念日。
2、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決定每年9月30日為烈士紀念日,國傢在首都北京天安門廣場人民英雄紀念碑前舉行紀念儀式,緬懷英雄烈士。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軍隊有關部門應當在烈士紀念日舉行紀念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