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英寸=30.48厘米,英寸(吋)是使用於聯合王國(UK,即英國(英聯邦)及其前殖民地的長度單位,英文簡寫in,1in=2.54cm,12英寸為1英尺,36英寸為1碼。
2、英寸(inch,縮寫為in.)在荷蘭語中的本意是大拇指,一英寸就是指甲底部普通人拇指的寬度。當然人的大拇指的寬度也是長短不一的。14世紀時,英皇愛德華二世頒佈瞭“標準合法英寸”。其規定為:從大麥穗中間選擇三粒最大的麥粒頭對頭排成一行的長度就是一英寸。
1、12英寸=30.48厘米,英寸(吋)是使用於聯合王國(UK,即英國(英聯邦)及其前殖民地的長度單位,英文簡寫in,1in=2.54cm,12英寸為1英尺,36英寸為1碼。
2、英寸(inch,縮寫為in.)在荷蘭語中的本意是大拇指,一英寸就是指甲底部普通人拇指的寬度。當然人的大拇指的寬度也是長短不一的。14世紀時,英皇愛德華二世頒佈瞭“標準合法英寸”。其規定為:從大麥穗中間選擇三粒最大的麥粒頭對頭排成一行的長度就是一英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