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形聲字是指漢字的一種造字方式,是在象形字、指事字、會意字的基礎上形成的,由兩個文或字復合成體,由表示意義范疇的意符(形旁)和表示聲音類別的聲符(聲旁)組合而成。形聲字是最能產的造字形式。意符一般由象形字或指事字充當,聲符可以由象形字、指事字、會意字充當。
2、形聲字的義符隻能表示某種意思的范圍或隻表示事物的屬類,因而它在形聲字中隻是高度概括的類名,並不能表示這個形聲字的具體含義。
3、例如:項、題、顏、顛等字。意符既然隻是表示某種意思的范疇,那麼范疇可以有大小寬窄之別,因而同用一個意符的諸多形聲字,其具體含義雖然彼此相關聯,但是這種關聯可能是相同、相近、相通,也可能是相逆、相反。如從日的形聲字,、晴、昭、晞、昕等含有明亮之意;晚、昧、暗、晦等則含有昏暗之意。因為日頭是自然最大的光源,有日則明,無日則暗,地球上的明暗皆系於日。事物往往具有對立的兩個方面,註意到這一點,對人們判別字義是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