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轄市:直轄市是許多國傢的最重要省級行政區,此名稱主要被中國、朝鮮、韓國、越南等漢字文化圈國傢所采用。字面意義,是直接由中央政府所管轄的建制城市。直轄市往往需要較多的居住人口,且通常在全國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等各方面上具有重要地位。
2、副省級市:副省級市是中國行政架構為副省級建制的省轄市,正式施行於1994年2月25日,其前身為計劃單列市,其黨政機關主要領導幹部行政級別為省部級副職。
3、地級市:地級市,是中國行政區劃之一,是中國的第二級地方行政區,屬地級行政區,因其行政建制級別與地區相同,故稱“地級市”。自1983年11月5日開始,在國傢行政機構區劃統計上作為行政區劃術語固定下來,取代之前的“專級市”之稱。
4、縣級市:縣級市,是中國行政區劃之一。在中國,行政級別等同於市轄區、縣等縣級行政區。截至2018年9月26日,中國共計375個縣級市。
5、鎮級市:鎮級市是中國十二五期間新的行政區劃的規劃,將有一些經濟實力較強的鎮由鎮級政府承擔起縣級管理的能力,推動城鎮向城市轉型。溫州公開提出建立“鎮級市”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