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工廠上班辭職不批,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2、《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關於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若幹規定》第十三條投訴應當由投訴人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遞交投訴文書。書寫投訴文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投訴,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進行筆錄,並由投訴人簽字。
因此,網友們要是遇到工廠辭職不批的話,不妨按照以上的辦法來嘗試一下。
1、在工廠上班辭職不批,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2、《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關於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若幹規定》第十三條投訴應當由投訴人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遞交投訴文書。書寫投訴文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投訴,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進行筆錄,並由投訴人簽字。
因此,網友們要是遇到工廠辭職不批的話,不妨按照以上的辦法來嘗試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