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MPA,即公共管理碩士。MPA是為適應社會公共管理現代化、科學化和專業化的要求而設立的,其培養目標是為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培養德才兼備、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的高層次、應用型、復合型的管理人才。這就要求MPA的畢業生需要掌握先進的分析方法及技術,同時熟悉具體公共管理或政策領域。
2、公共管理碩士是以公共管理學科及其他相關學科為基礎的研究生教育項目公共管理專業碩士學位,在國外一些發達國傢,公共管理碩士學位(MPA),工商管理碩士學位(MBA)以及法律碩士學位(LLM)教育已成為文科高層次職業研究生教育的三大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