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RE,全稱GraduateRecordExamination,中文名稱為美國研究生入學考試,適用於除法律與商業外的各專業,由美國教育考試服務處(EducationalTestingService,簡稱ETS)主辦。
2、GRE是世界各地的大學各類研究生院(除管理類學院,法學院)要求申請者所必須具備的一個考試成績,也是教授對申請者是否授予獎學金所依據的最重要的標準。GRE,首次由美國哈佛,耶魯,哥倫比亞,普林斯頓四所大學聯合舉辦,初期由卡耐基基金會(CarnegieFoundation)承辦,1948年交由新成立的教育測試中心ETS負責。之後每年在世界許多地方舉行。中國國外考試協調處負責中國歸口管理和承辦GRE等國外考試。有些美國名牌大學把GRE專項成績作為“推薦成績”:即希望申請人能夠提供此項成績,無論本科專業是否與其申請研究生專業相同,但不把它作為必須要求。這時若能提供專項GRE成績是很有利於申請獎學金資助的。
3、因此,如果申請人有較為充足的時間,不妨參加專項考試,一個優秀的專項GRE成績很能反映申請人的專業素質與學習潛力。GRE普通考試是申請研究生入學的必要考試,申請法律或商業學研究生以LSAT或GMAT替代GRE普通考試。目前美國大學在成績替代上比以往要求松些。許多學校是可以提供GRE普通考試或GMAT考試成績的任何一種作為商業類研究生應提供的成績,法律研究生亦有以GRE普通考試成績替代LSAT成績的。